化肥生产许可证审批调整为“先核后证”
国务院于今年5月6日正式印发《关于调整完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的决定》,将化肥(指复肥、磷肥)生产许可证审批方式,由告知承诺调整为“先核后证”审批;化肥企业申请生产许可证或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申请延续的,不再实行告知承诺和免实地核查。
据悉,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化肥产品是复肥和磷肥。企业提出申请后,审批部门应先对其生产能力和条件进行现场核验,符合条件后才可发放生产许可证书,通过强化事前审查和准入,保障产品质量安全。
关键词:化肥,许可证,审批,先核后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