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德县九眼天珠农牧生产销售不合格有机肥料案
2023年4月11日,青海省市场监管局委托检测机构对同德县九眼天珠农牧产业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生产销售的有机肥料进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经检测机构检验,水分项目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被判定为不合格产品。经查,当事人生产抽检批次有机肥料500袋(50kg/袋),货值金额15000元。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第十三条的规定,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有机肥料的违法行为。
2023年10月26日,同德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作出:1.没收违法所得2000元;2.罚款65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关键词:九眼天珠农牧,不合格有机肥